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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252 提问时间:2017-09-13 15:54:07

尊敬的阳光政务热线领导:

      本人反应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马天军带领的服务团队在党风廉政建设“六项纪律”中违反第四项:在处理客户投诉中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请领导调查审核。

      2015年11月20日,我父亲到共青团路支行办理挂失换卡业务。自此直到2016年1月23日我父亲因病去世,该业务一直未办结。在此期间共青团路支行工作人员利用银行规则、通过不主动告知客户办理该业务应注意事项及应携带的证明材料及单据、隐瞒不告知客户投诉咨询电话和投诉流程等手段,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客户。
      2016年8月4日面对客户携带公证书来办理业务,更是进一步运用银行规则故意刁难客户、激怒客户,直至非法扣留客户证明材料。在引起争议后,该行工作人员不光不积极主动妥善处理与客户的争议,反而拨打110指责客户闹事。幸好110出警人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督促该行工作人员交还非法扣留的客户证明材料。
      2016年10月20日上午,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负责处理投诉中层管理人员于婕(音译)与共青团路支行工作人员到我单位处理投诉,在处理过程中,该工作人员无视客户投诉诉求,强行要求客户不得在拨打95533投诉电话,否则就以客户性骚扰为名搞臭客户,并强行限制客户人身自由,最终以客户呼叫单位保安才得以脱身。
     自2016年11月30日客户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第一次投诉以来,直至目前客户所收的反馈信息如下:
     1、客户在2016年11月30日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在2016年12月6日反馈:客户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按流程反馈服务管理部门,由服务管理部门与您联系沟通处理。服务投诉电话:2937967。
     2、客户在2016年12月12日第二次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在2017年1月2日反馈:客户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相关部门人员将保持与您的联系沟通。
     3、客户在2016年12月23日第三次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在2017年1月2日反馈:客户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相关部门人员将保持与您的联系沟通。
      4、客户在2017年1月3日第四次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在2017年1月4日反馈:客户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相关部门人员将保持和您的联系沟通。
      5、客户在2017年4月6日第五次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在2017年4月7日反馈:尊敬的客户您好,问题收悉。我们将协调经办支行相关部门处理。感谢您对我行工作提出的意见。
      6、客户在2017年4月13日第六次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在2017年4月14日反馈:尊敬的客户您好,问题收悉,我行将以事实为依据,认真处理反映问题。
       综上所述,自2016年11月30日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唯一做到的就是该行相关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终于关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的客户投诉了,信息反馈也终于缩短到1天了。而客户投诉问题的答复也终于上升到“尊敬的客户您好,问题收悉,我行将以事实为依据,认真处理反映问题。”的高度了。
     但截止到在2017年9月13日,我投诉的问题仍未接到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处理结果的正式回复。由此可见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市分行在对其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上存在问题,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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