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952 提问时间:2017-09-19 16:27:26

2014年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在信达国际花园A区团购3座楼房,当时咨询房产证等事宜,交通局和开发商答复是统一简装完了就接着办理房产证,当时感觉是单位团购房,比较靠谱所以就全额购买了一套。

   2015年以后多次询问开发商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开发商答复因为交通局的原因,房产证办理要再等等。这样一等就是4个年头。再往后,开发商直接答复“A区的其他房子可以办理,但是交通局团购的请找交通局”。再往后交通局的局长、物业负责人都因为工作调整更换了,更没有人管这个事情了。房产证问题就一直拖延没有过问此事的了。

    因为交通局当时是跟开发商签的是一个总的购房合同,而且购房款是交通局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不是开发商的购房发票,所以目前的情况是我们无法办理房产证、无法提取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无法贷款、无法转卖。时间来到2017年9月份了,再有几个月就到了孩子划片上学的年龄了,因为我们的房子没有证,所以无法落户、无法划片上学。这事对政府部门来说可能是件小事,但是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啊。

   而且目前存在多处疑点:一是如果当时土地、设计、验收等有问题,那么开发商是怎么建设的?哪些部门给开发商放行了呢?有没有权钱交易呢?二是该开发商在开发的B区是能够正常办理房产证的,为什么单单A区不可以?而且交通局和开发商互相推脱,里面有什么猫腻呢?三是作为一级政府部门,在组织职工团购时为什么不核实清楚该小区的手续是否齐全,毕竟牵扯几百户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里面是否存在黑色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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