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中都街道前小秦村村民,汶上县国土局在处理我举报的我村支部书记李传卫非法挖沙卖土的问题上,汶上县国土局在调查报告中这样写到以私人经济纠纷产生矛盾,且逐步升级为抓手,实则是把正当举报转化为个人恩怨。200多亩地的砂其中含有几十亩地的基本农田被破坏不说,但就村集体的收入有多少,李传卫干了些什么事,是个人恩怨不能替代的。一个县智能部门,能做出这样的报告,本人认为有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