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581 提问时间:2017-09-22 21:59:25

潍坊市坊子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察,无视党纪国法,滥用职权,诬陷无辜青年,肆意残害致人死亡,性质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在国内殊为罕见!
  我叫郭美云,女,汉族,1970年11月10日出生,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南关办事处徐家村81号。
  2015年11月29日中午12时许,坊子公安局经侦大队八九个警察手持铁棍等凶器,气势汹汹地来到我家,强行破门而入,不分青红皂白,对我儿子徐宪帅暴力殴打,直至将我儿子打死抛到楼下!

  小区门卫看到有人从高处掉下,急忙向110报警,接警赶来的火车站派出所警察来到我家,将坊子公安局经侦大队八九个警察全部带到派出所。
  案发后,我们夫妻在坊子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察的执法记录仪看到:当时坊子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察强行破门,我儿子徐宪帅说:“不要砸门,我给开门”。顿时,八九个警察蜂拥而入,在徐宪帅家到处翻找东西,并不断地往口袋里装东西,却不见我儿子!更令人费解的是,在警方出具的执法记录仪上竟然有7分半钟的空白。
  在小区监控摄像头上看到,其中两个人手持铁棍和木棍,从我儿子住的单元楼下来,将凶器藏到车上。
  在案发前半个月,小区的监控摄像头被人调了方向,案发后又恢复到原来的方向。
  早在案发两个月前,我儿子曾对我说:“他和坊子公安局的警察很熟,坊子公安局的警察曾带他去公安局收缴赃物的仓库看过”。
  坊子公安局一位知情督察透露:徐宪帅知道坊子公安局很多秘密!
  案发后,我家的大门被坊子公安局换了锁,我们至今无法进入。
  派出所办案警察对案发细节叙述,却闪烁其词,不能令人信服。我们看到徐宪帅的脖子有明显被掐得发青,额头多处有塌陷,根本不符合跳楼自杀的特征,但在公安局法医鉴定报告上却只字不提。
  我们夫妻强烈要求坊子公安局还原事实真相,但相关领导却是敷衍、推诿、不予理睬。
  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坊子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察,无视法律,滥用职权,肆意殴打无辜青年死亡的恶劣行径,已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建设“平安山东”的法治进程!
        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法治官。
  希望政府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案,从快从重将杀人凶手抓捕归案,以告慰我儿的在天之灵!
  此致
  信访人:郭美云、徐文作
  联系电话:1516957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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