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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1933 提问时间:2017-09-25 00:16:16

2014年10月18日,于济南宝悦行宝马4S店购买人保车险,保险工作人员推荐购买三年联保车险,后2015年、2017年,车险改革,车辆1年、3年不出险,在新购保险时,可分别享受5.4折、3.8折优惠,现被保险车辆3年均未出险,在购买第四年保险时被告知只能按照一年不出险5.4折优惠计算,打电话咨询济南人保,人保告知由于三年联保原因,只能享受1年不出险优惠(但投保人在2015年保险第一次改革后和保险第一年到期时,以及2016年保险第二年到期时,均致电济南人保询问三年联保会不会在保险改革后对今后造成影响,济南人保均告知无任何影响)。现在针对此问题,投保人多次致电人保95518热线反映问题,却被告知此问题非人保原因,因优惠费率计算均为山东保险行业协会完成,后投保人致电山东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0531-82069660,被告知此问题是保险公司责任,所有计算方法和计算条款,均由保险公司向其提报。鉴于这种互相推诿现象,投保人向中国保监会12378进行投诉,反映问题,被告知三年联保保险是中国保监会所禁止出售,三年联保本身就是不合规定的,并且中国保监会将此投诉转交至山东保监局处理,并且告知山东保监局受理电话为0531-81666985,后投保人在连续5个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数十次拨打该号码,仅有2次成功接通,其余时间均无人接听,接通后投保人向保监局反映问题,被告知会通知济南人保公司尽快处理,但人保公司只象征性来电询问一下情况,并承诺尽快处理问题,之后便杳无音信,再拨打山东保监局投诉处理电话0531-81666985也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现阶段问题:

1、山东保监局纵容保险公司售卖不合规定的三年联保保险;

2、济南人保出售三年联保获取非法暴利,车险新政策出台后,保险公司不按新政策执行,不正确按照三年不出险优惠费率予以计算,或即使不按新政执行,也并未正确履行告知义务;

3、济南人保、济南保险行业协会对责任相互推诿,山东保监局不履行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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