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街头接连收到临沂友谊医院的广告小卡片,上面标注着多种检查诊疗项目的优惠信息,底部还标明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最高可处三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