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之前订了烟台的一家宾馆。10月7日下午到达所订的宾馆,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被告知:需到当地就近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我是我。<br> 据宾馆前台服务员介绍,烟台公安要求所有的宾馆,客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的识别,只有人与身份证上的照片相似度超过0.6方可通过,允许办理入住手续。否则,需客人本人到当地就近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你就是身份证上的本人,也就是证明我是我。<br> 据介绍,烟台公安采用的是一家叫东方电子的公司开发的人脸识别系统。许多客人的人脸相似度都在0.6以下,均须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我是我。<br> 我和爱人均未通过识别认证。我的相似度为0.4,爱人的相似度为0.09。要想入住烟台市任何一家宾馆,均须到派出所开具证明。这是什么道理?<br> 打110找公安指挥中心投诉,被告知拔打12389进行投诉。打12389电话4次,均为占线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