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一直在妇幼做孕前体检,生孩子当天也做了检查,可是由于护士私自跳调快了催产针的速度造成我媳妇大出血,(调了也就三分钟我媳妇说肚子疼的厉害,护士说疼就对了也没观察)我媳妇疼的晕了过去,护士才把大夫叫来,大夫说要刨腹产让我签字,我要求进手术室大夫没让进,一会大夫让我去买血(交了三万四千元,这块没单子,买血不报销,还是去别的医院买的),过了大约两个小时大夫说需要切子宫,如果不切危机生命,我签了,大约五点多我们转院去的济南省立医院,当事抢救大人了,没顾得上管孩子,孩子待妇幼保健院住了十四天的院,当事大夫说肺炎,有点缺氧,我们家人每天去看望只是拿手机给拍照,不让进去看望,大人在济南省立医院住了二十天的院,当事妇幼保健院没说孩子的严重情况,孩子两个月左右的时候我们感觉孩子不得劲,去济南检查,查出脑细胞受损严重,济南当时说孩子小没建议打针,我们直接去的北京,现在一直在北京做着康复治疗,每月消费算下来得两万左右。妇幼保健院是不是要负责任啊?我们不懂医疗这方面的事情,望有关部门能给指点。我们就一小老百姓钱都花完了,还欠了一屁股债,跪求有关部门能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