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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5207 提问时间:2017-11-04 15:30:19

小港一路46号住宅楼的生命通道被堵死,危及公共安全 青岛市市北区小港一路46号住宅楼的居民,在旧城改造的施工工地生活了10年,本想等到工程完工后环境有所改善,结果恰恰相反,情况很糟糕。因为要建的幼儿园吞噬了我们这栋楼的配建道路与绿化设施,堵上了我们的生命通道----宅前路。规划方案明显不符合专业规范,不合理,不合法,严重侵害我们应有的权益。 1、住宅楼配套设施在法律上属于这栋楼的居民共有,但却在未告知情况下,被占用吞噬。 楼前的这条宅前路是通往城市道路----小港一路的必由之路,是该楼初建时的必要配套设施。可以从我们国家的建设制度上证明:每一栋住宅建设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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