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858 提问时间:2017-11-06 11:18:46

我是山东省泰安新泰市楼德镇村民,关于南泉村民李阳德非发占用土地(土地性质属国有或集体不详)建楼一事,自2016年11月起我们村民曾向村镇领导举报多次,至今一年了未见任何回应和结果,现再次反应事实如下:李阳德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和取得准建手续的前提下于2016年11月在楼德化肥厂原职工子弟小学西侧府前路南私自建设三层楼房一处,面积约260平方,当时我们第一次举报时尚在建设中,举报后未见任何单位和部门前去阻止并反馈查处结果,现楼房已于2017年3月建完并对外出租,该地块无论属于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李阳德在没有经过村,镇,市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擅自非法侵占,建成楼房并对外出租谋利,其行为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对其非法侵占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上述问题客观事实且实际存在。更让人气愤的是违法建设者本人李阳德竟然说出“我没有任何手续就可以建设,谁敢给我拆除”的嚣张之语。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是谁让他如此放肆,又是谁在为他撑腰呢,是在践踏国家法律还是挑战人民的底线呢?希望媒体介入调查事实真相,还法律尊严和人民一个公道,谢谢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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