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3257 提问时间:2017-11-08 22:07:22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卢传梅,2014年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粉碎性骨折,经泗水县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杨红毅赔偿我各种损失,肇事者拒不执行,2016年我申请强制执行无结果,因受伤较重,需要二次植骨手术,因肇事者分文未付,家庭困难,二次植骨手术由2015年拖到2017年才做,致使腿严重变形,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伤失劳动能力,还要继续治疗伤病,生活非常困难,靠亲戚接济生活,实在走投无路了,才向您求助,请您帮我伸张正义,还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