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017 提问时间:2017-11-13 12:18:59

我叫李莉(化名) 在济南一家医院工作,2017年10月21日因为业务关系,跟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120的徐敏等三人在济宁市植氏粥公粥婆古槐路餐厅第一次见面吃饭,我事先声明不会喝酒,因为我迟到喝了为表歉意在他们三人的极力劝说下喝了一杯白酒,中间了又喝了多少,酒后人事不醒,处于无意识状态,随被他们三人拍了猥亵视频,11月11日经过朋友告之,他们所拍的猥亵视频已经在网上传播,济南很多朋友都看到了,济宁市的医疗系统及120司机之间的微信,朋都有转发。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人也变消极怕见人。2017年11月11日,我在济南拨打济宁市110,常青路派出所电话受理,13日上午我愤而去了济宁市公安局常青路派出所报案。已做详细笔录,肯请媒体记者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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