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8883 提问时间:2017-11-17 14:49:08

在中国,自夏启篡权改制以来,各朝各代,都是大官管小官(皇帝是最大的官),官官都管民,民却管不了官。这就是吏治。吏治即独裁。而法治,则是全民(包括官)依法治国,依法律己。法是全民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法制即民主,全国人民当家作主。没有民主,就没有法制。民主不充分,法制就不健全。历代封建王朝都实行严刑峻法,但他们都没有度过腐败关。这除了其他原因,一个国家的兴亡盛衰,不在于有没有法,而在于法为谁用,如何执法。

在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褚楼村,有一个胆大妄为的支部书记,他的名字叫赵峰。在十九大召开期间,不顾群众反对,非法占用两亩耕地盖了5间办公室,这两亩地是本村村民丁兆存的蔬菜大棚,且丁兆存已经交完了3年的土地承包款,赵峰书记为了自己的政绩,强行扒掉丁兆存的蔬菜大棚,建成办公室。而前不久我们的赵峰书记还高调的说不能占用耕地,因为本村村民丁超在自家杨树林里拉起来一道院墙搭屋棚,赵峰书记一次一次的上门找丁超把院墙拆掉,说是非法占用耕地,必须要拆除。为什么村民占用自家的杨树林就是非法占地,而他自己一个村的带头人就可以任意妄为,以村建设为理由强行占用耕地吗?为什么上级单位就可以不闻不问?

权为民所使,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农民,就是中国的脊梁,中国,无农不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上级有关政策,土地的使用权应该交给农民,让农民享有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实现地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做到还地、还权、还利于民。但是,某些单位和个人及相关部门在利益与政绩的驱使下一直不肯放手,农民靠地吃饭,而如今地被霸占,农民到了无法生存的时候了,更谈不上子孙后代的生息了。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也是正在提倡和谐的社会,村委会是一个最接近农民的职能部门,应为人民办事、办好事,服务于民,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做构建和谐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榜样。可是,我们的赵峰书记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做出违反政令、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来。难道说你们想占农民的土地就可以占用吗?你们的行为不是在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吗?不就是麻烦和不安定的制造者吗?

为民讨公道,请还给民众一个法,讨回一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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