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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585 提问时间:2017-11-23 00:52:54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以工学交替名义要求部分大二,大三学生外出实习。实习是为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但这样得实习,真的可以么?欢迎其他地区出现同类情况的学生,积极评论。
一、不实习没有毕业证
有同学反应实习压力太大,表示不想实习,同时在校专业课没有学习结束,为什么出去实习?得到的结论是,工学交替,实习不合格,没有毕业证。出去实习了为什么还要交学费以及学生住宿费?
二、强制劳动,违反劳动法。
作为上市公司,同学反应每天工作时长已经超出劳动法每天工作8小时的制度,长达十小时。且没存在加班三倍工资。部分同学反应出现强制加班,完成不了班长(带领他们的公司工作人员)定的业务量,不让下班。
三、住宿环境差。
到目前为止,实习生集体宿舍还为供暖,并要求每人每月90元供暖费。一个宿舍一个暖气,6/12人宿舍,一个房间供暖费则为540元或1080元,超出市区供暖价格。
实习是锻炼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方法之一,但也要因材施教,您觉得呢?
说出学生心里话,为学生发言。
请积极评论。
希望有关部门跟进关注,或能提供对应的法律规定,证明实习的合法性,打消学生的顾虑,或是依法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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