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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875 提问时间:2017-11-26 14:22:54

2014年3月份入职郑州凌达消防工程公司淄博分公司,直至2017年1月底(农历新年放假)。放假被告知年后上班时间另行通知,年后农历正月初九打电话询问说已经上班,但是并未通知我上班,询问同事还有一人也未通知上班。打电话询问公司办公室被告知领导没有通知你来。后打公司总经理和负责人电话均不接。多次去公司询问公司总经理和负责人均不在公司。在职期间社保多次断缴,工资不按时发放。2017年1月放假前社保查询社保缴到2016年11月,工资发放至2016年9月。2017年年后上班没多久公司搬离原来的地址,后去公司新地址要求转出社保关系,均以负责领导不在,在职期间个人财务手续没有办完为由拒绝办理社保转出手续。直到目前社保缴纳到2016年12月份,断缴社保11个月。期间在2017年6月份要求去公司写辞职报告,但是要求不能填写辞职日期。此后同时期离职的同事去淄博市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被告知只能进行劳动报酬纠纷仲裁,无法提供社保纠纷仲裁,劳动报酬纠纷仲裁也因劳动关系复杂,举证困难而放弃。后向淄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处等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被告知该公司已经属于老赖公司,社保部门也只能是催促,而没有任何执法权。事情一直搁置了将近一年时间,期间一名休产假女同事因社保断缴而无法报销生育险相关费用。两名同事至今无法在新单位缴纳社保。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杨某拒不出面解决,且在职期间订立劳动合同只有一份,不给职员劳动合同。并且注册多家公司(均不是本人法人)多次调整在职员工劳动关系社保关系,造成劳工关系复杂,社保关系复杂,后期我们难以取证维权。现在我们五人社保断缴将近一年,拖欠工资不发。向有关部门反映却得不到解决,恳请生活帮热心记者帮忙处理此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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