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803 提问时间:2017-11-27 17:37:56

任光辉2017年11月5号 ,女儿结婚之际,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大肆收受现金红包,宴请九邦置业总经理孙,龙泉建筑公司经理吕,鲁川置业总经理岳,新潮房地产总经理戚,烟台城新房地产开发总经理邢 ,分别安排在安德利大酒店二楼单间房间 ,不敢安排在一楼婚宴大厅,请问科级干部,在中央之后,借婚丧嫁娶之际 ,乘机敛财,严重违反中央规定,贵局领导 可否知道。

任光辉更恶劣的是 ,女儿11月5号结婚, 却在10月1号,提前一个月开始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大多在周五,周六晚上。 并且不提前通知管理服务对象,采取当天下午通知,当晚请客 并且都安排在单间,使大家不能相互交流的方式,前后共计宴请近200人,其中也包括牟平建设局的科室人员。接受现金数额之大 ,贵局局长,您大体也能计算出来,肯定不会超过百万,几十万是肯定的,这种借职务之便敛财的方式和贪污应该没什么区别吧,中共之后 ,科级干部敢于顶风而上, 挑战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 ,烟台地区任光辉胆子最大,排名第一。

  贵局局长,千万别说我在诬陷牟平建设局质监站长任光辉,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的所有言行都负法律责任,我准备好了证据。你有这样的属下,任光辉所有的行为,真给你们牟平建设局抹黑呀,真不知道打了谁的脸,请问贵局局长,对于这种后, 严重挑战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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