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842 提问时间:2017-12-01 14:06:43

邹平县西董镇贺家村,村长村书记李家宝,在2017年9月4日早上,为了帮助他舅舅霸占村中公共道路,李家宝、李家宝媳妇、李家宝姐姐、李家宝舅舅、李家宝舅妈、李家宝舅舅家儿媳妇等共计六人,打李光垒和媳妇二人,李光垒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怕儿子儿媳妇被打死,上前制止,被丧心病狂的李家宝打断五根肋骨,经邹平县法医签定中心、邹平县县医院、邹平县西董镇派出所共同鉴定为轻伤二级。事情过去将近三个月,好不容易把打人凶手李家宝刑事拘留,让人没想到的是派出所紧接着又把李光垒夫妇治安拘留。理由是李家宝鉴定出了轻微伤,李光垒夫妇虽然被打,却没签定出轻微伤。我真的想不明白,法律这是鼓励被打人被打死也不要还手吗?打人方共计六人为什么只拘留李家宝一人?被打方明明是两个人被六个人打,为什么以鉴定不出轻微伤为由,反而被治安拘留?难道被打人连自身防卫的权利都没有吗?这是什么世道?这是什么法律?跪请上级部门给被打人主持公道,严惩打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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