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089 提问时间:2017-12-08 08:49:09

      

 绝对不能允许公安机关以诡辩论、黑洞论

和公权力无赖欺负欺压报案人而蓄意包庇

保护本局干警李坤犯重罪而不予立案

(上篇)

济南市历下公安局干警干部李坤因违法违纪被除名后,继续穿着警服或者常把警服放到他开的车上,以“公安干警”、“公安局处长”的名义到处招摇撞骗。他向我公司声称:“我认识泰安市党政机关和司法系统的大领导,能把你们在泰安遭遇的仲裁诈骗、虚假诉讼案叫停并纠正,需要100万活动经费”。当时非常危急的情况是,我公司价值1600万的房产即将由法院执行局错误地拍卖,而且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不受理对驳回撤销仲裁裁决不服而提出的再审申请”。在这样十分危急的情况,我们由于不冷静不理性被李坤蒙骗了。一开始李坤叫把100万打到他的情人薛蓓账上,可能李坤觉着情人靠不住,又叫把100万打到他的老母亲史会芹账上。

    这么简单、明确的诈骗案、招摇撞骗案,而济南市历下分局和市局法制处却一直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应指出,他们是滥用司法权,为包庇保护原公安干警李坤犯罪而“选择性执法”、“双重标准”、“自由随意办案”。他们对于党的、十九大文件,司法体制改革文件,这帮公安办案人员一概藐视。他们有司法权,想立案就立案,不想立案就不立案,在他们看来受害人的100万是李坤去泰安搞司法腐败的“劳动报酬”、“合法收入”,历下公安、济南公安要用司法公权力保护警友加铁哥们儿李坤犯罪。现在受害人请求纪检机关、检察机关启动监督程序。

    必须再次讲明,我公司在泰安遭遇的仲裁诈骗、虚假诉讼是由六所大学的十一位反腐败专家教授经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两篇专题研究报告而被人民法院采纳后,通过正规再审程序纠正的,与李坤无任何关系,他也根本不认识泰安的任何大领导。李坤无可争议地就是诈骗犯罪。

                       

 山东省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赵先清   18661689678

2017127

 

绝对不能允许公安机关以诡辩论、黑洞论

和公权力无赖欺负欺压报案人而蓄意包庇

保护本局干警李坤犯重罪而不予立案

(下篇)

 

历下公安干警干部李坤长期经商办企业做生意,而且以办公司为幌子实施一系列诈骗犯罪金额高达1775万。当我们十多名受害人到历下分局报案时,历下公安和济南市公安局法制处出于本能的“灯下黑”和“官官相护”,他们一直以诡辩论和司法权无赖的方式欺压百姓,坚%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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