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595 提问时间:2017-12-18 15:57:14

早在1998年11月份,所住房屋作为青岛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拆迁,当时房屋为公房,承租人是我父亲名字,我父亲于1998年3月份去世,也就是说拆迁时老父亲就已经过世,签订拆迁协议日期为1998年11月份,拆迁协议上,被拆迁人是我和老母亲的名字,交款人是我的名字,而承租人一栏还是老父亲的名字。当时,我们也问过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是否将承租人改过来,工作人员当时说“不用改”,且拆迁时棚改办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搬出。没想到,就是这样一纸拆迁协议,导致房产证一办就是近20年。

当时到拆迁办办理相关证明材料时,拆迁办工作人员说必须要看到公证处的公证书才能出具相关材料,但到公证处去咨询时,公证处的答复是,关于房屋的产权,协议上已经很明确,根本没有必要办理公证,而且也不符合办理公证相关规定。后来,我们把咨询公证处的结果告知相关部门,但始终没有明确答复。2016年在相关部门协调下,房屋相关的证明材料都办好了,但又在办理房产证问题上卡住了,房产交易中心又要求办理公证,新的一圈循环又开始了。

2017年,我又去公证处咨询时,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看完资料后,还是说不需要公证也不符合办理条件。为了验证,公证处人员和我一起咨询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看完材料后表示,现在政府机关按照中央及省市要求,已经改变工作作风,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采取亲民的人性化的工作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实不需要办理公证,由房产部门将承租人姓名进行更改即可办理房产证。于是,我又到大名路房管所办理更名手续,工作人员一会说不能改,一会又说改名要收3000元费用,后来又说要请示领导,至今两周时间过去了,也没有给出答复。

为了办理房产证,我前前后后跑了无数单位办手续、开证明,跑了无数冤枉路。然而,近20年过去了,老母亲已经83岁了,房产证依然没办下来。我想问下相关部门:1.中央三令五申抓“四风”,让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但机关还是这种办事作风、效率,符合中央精神吗?符合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吗?2.房屋产权只有70年,近20年没有办下房产证,谁应该承担责任?到底什么时候能办下来?恳请相关部门帮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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