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931 提问时间:2017-12-22 08:22:42

2012年11月25日,我在28商机网上看到济南馨漫园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旗下馨漫园动漫的广告,于是留了言。第二天,该公司的业务经理田梅梅(座机:0531-88873558[畅通])打电话联系我,邀请我到总部考察。11月27日,我来到济南馨漫园动漫加盟总部,田经理接待了我,她拿出合约并对我推荐项目和介绍等级要求,并承诺说加盟馨漫园动漫以后,产品如果不好卖每月可以退换,公司产品不定时更新换代,而且有督导到店指导开店方法。于是我选择了乐业店签订合同,并向户名为刘薇的账户支付了29800元加盟费、5000元保证金和10000元进货款。
2012年底的时候,我收到物流送来的货,运费自己承担。我发现发来的货品单价高得吓人,产品售价远高于商品实际价值。在以后的经营中我还发现,当初承诺的种种诱人条件都是有限制的,承诺的若是经营不好公司派督导到店指导也只是一句空话,所谓督导只是在开业时来看看,联系区域经理(座机:0531-58678823[畅通] QQ:2355238953[开通])也只是让我发传单宣传,多进公司产品。并且,如果想调换产品只能调换上次进货的百分之三十,还要一件件申请。这样勉强维持着店铺经营。
一年合同到期后,我联系区域经理续签合同,他说续签合同不用到济南,他在公司给办理。后来由于我的馨漫园动漫店经营不好,我就没怎么进货,并开始处理产品,最后在2016年底彻底停业不做了。停业后我向公司提交退店申请,并申请退还保证金5000元,当时区域经理说要到2017年11月退还。2017年6月27日,区域经理打电话说因为我每月进货量太少,没有达到每月5000元的进货量,所以只能退我2000元。我不同意,拖延到12月7日他们又说只能退500元,原因在解除合同合约书中却没有任何解释。我也打过馨漫园动漫的投诉电话(座机:0531-58678807[畅通]),但没有什么结果,请为我讨回公道。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