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013 提问时间:2017-12-24 18:57:32

我委托泰安肥城的“山东金義嘉公司”孙伟给我在泰安东平的农村住房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在谈好产品品牌型号(英利牌单晶硅8.4kw光伏板,华为逆变器)和价格(5万元)的后,他弃我制定的合同不用,又故意在我不在场时与我小学文化的父亲签定了合同,在合同中故意只写了电站的功率和总造价,而不写材料品牌型号,而我当时没有多想就在他的要求下把定金网银转给了他。这方面的漏洞就为后面埋下了一系列的隐患。

后来我发现漏洞后反复问他品牌型号是否为之前商量好的,他一再拖延,后来实在拖不过去了才说出另一不知名的品牌。

我要求他必须按定好的品牌型号发货安装,否则我拒绝收货。孙伟又提高价格,我受不住他的忽悠,答应加1千元,结果过几天他回复我说货已发出,是8.1kw。我问他签的合同是8.4kw5万元,现在配置降到了8.1kw了,货款总价也应相应降低,结果他说货款还是5.1万,不能少了。

鉴于孙伟毫无诚信一再变卦,我不敢再信他,就提出中止合同,让他退还我定金。结果孙伟说货已发出,退定金要扣除运费,我说你发的货不是我要的货,而且我也没收到货,你凭什么扣除运费。后来我跟英利厂家(地址在烟)打电话确认孙伟是否定货,得到的答复是孙伟要的8.1kw的多晶硅板子,而非我要求的单晶硅,而且厂家还未发货。

我把与厂家联系的情况告诉孙伟,他还是狡辩说是单晶。我要求他退还货款他坚持要扣除运费,不肯全额退款。无奈之下我求助肥城当地工商部门、民生热线、110、派出所、肥城的纪委举报电话(举报政府部门不作为)以及我所在县的公安局经侦大队,泰安市12345热线都以“属合同纠纷”或涉案金额达不到要求而不予受理。而求助律师和法院得到的答复是,金额太低,如果起诉的话即使胜诉得到的赔偿还不够律师费,现在陷于两难境地。

我受点损失忍忍也倒无所谓,但想到骗子就此逍遥法外、不受处置,甚至会去骗更多的人,我就决定求助贵栏目,能够挽回我的损失更好,不能拿回的话能够把该公司爆光,给大众起个警示作用,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也就算是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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