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电信济宁市嘉祥县马村镇的代理商,同时负责当地电信宽带的投资、安装及维护。 去年中旬的某一天,有几个用户打电话上不去网了,我去维修,前前后后共有13个用户故障,我一个人忙活了一下午,一个没修好。爬到楼顶检查机箱,发现机箱里边所有的插头都被人为拔松了。机箱里一共16个用户,怎么少了两根线!?原来被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弄到移动的宽带机箱了。这怎么可以,这是盗用,同时还破坏我门的机箱。 马上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就说啦:你什么证据都没有,我们没办法。这也不够立案调查的标准。怎么说也没用,只能无奈离开。之后经常发现我们的线跑到移动的机箱里边。这一两年有6个机箱被8次人为破坏,被盗用的皮线数十根。去派出所跑了七八趟,就是不给解决,要么说没证据,有了证据就说不够立案标准,你们自己民事处理。打县长热线的结果也是一样。直接损失就超过一万元,对我们的用户造成极大的影响,导致了我们很多用户的流失损失。 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谁能证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
设施罪定义、量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