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滕军,我的联系电话是15053371178,我举报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清亮和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原财务科科长张恒义侵占我的购房款3.4万余元。2017年12月份我到桓台县房管局申请经济适用房被告知我已享受房改房不具备申请资格,桓台县房管局出具的房改房审批单我应缴纳购房款3.1万余元。桓台县国土资源局于1999年12月13日收取我购房款6.6万元,收款人是桓台县财政局外派会计于永,剩余房款3.4万余元至今没有退还。和我一种情况的还有桓台县云涛小区117号楼和118号楼的职工,共计52户,按桓台县房管局核定的应交房改房房款,每户职工应退还购房款3万余元,桓台县国土资源局侵占职工购房款金额高达160万元。我恳请领导审查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自1999年12月至今的所有财务收支账,为我讨回正义,并惩治这些害群之马。 滕 军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