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和青州市人民政府采信假材料,现已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他们知错不改,继续欺压群众! 2017年12月5日,网上信访到国家信访局,一级一级转到青州市农业局,农业局12月19日网上回复“告知”。潍坊市人民政府和青州市人民政府至今置之不理! 青州市人民政府和农业局编造的假材料主要有: 一、所谓安置职工的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手续两份:一份是工商局网上公开,一份是提供给信访部门的假手续。 二、编造假冒了我的签名:在一份同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股份(33300元)转让合同上签上了我的名字,实际上我不知情也没有签过字!等等。
2017年12月1日,我到潍坊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信访局)提供材料,反映问题:潍政信复核字【2009】10 号信访复核意见书采信假证据,严重失实,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应该予以撤销!
潍坊市信访局建议我找潍坊市纪委,并打电话给青州市信访局,责令他们给我查证信访复查时的原始材料。12月4日,我到青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信访局),他们拒不出示,声称不知道在哪里,找不到!遂打电话找潍坊市信访局,其实他们早已知道材料造假的事了,他们就以各种托词不管了。
希望潍坊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查清事实,撤销“潍政信复核字【2009】10号信访复核意见书”’,还人民群众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