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医院在2018年1月8日委托济南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752万元医疗设备按照所谓国际招标程序挂网采购。存在问题如下: 第一、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采购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无棣县人民医院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购买医疗设备是否应该向无棣县财政局编报采购预算?无棣县人民医院属于国有事业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该单位应该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本次采购金额为752万元,按照滨州市财政局滨财采(2017)16号文件第三部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同一预算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实行分散采购,预算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按照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场采购。而无棣县人民医院与其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却选择在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倪式海泰大酒店进行。 市、县具体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50万元,服务100万元,工程100万元。该院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三个包,预算金额分别为:298万元、291万元、163万元。 根据以上的规定无棣县人民医院本次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程序,应该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进场采购。 第三、按照无棣县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来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无棣县人民医院本次采购是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政府采购的宗旨为“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原则,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在当地有便利的采购平台不用,而去舍近求远,缺少监管部门及社会监督,这中间是否存在幕后交易?建议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下附:无棣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