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下午五点多我去汶上泉河花园找项目经理索要工程款。对方蛮横不讲理,不仅不给算账还把我给打伤了。无助的我只好报警!后来经医生检查并无明显伤处,只是腰部组织被打伤,疼痛难忍最后医生建议住院疗养。对方连面都不照,更别说医药费了。此时好无助的我只想恳求网友关注一下,对这种故意伤人的东东,难道没有明显伤处,法律就不管了吗?现在怀疑有人走后门,乞求网友关注,监督警察公正执法,还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