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于2016年6月在青岛**代理记账公司上班,一直到2017年12月1日,被公司开除,在2017年9月2日已经确诊怀孕;公司存在开除孕妇的行为,请求媒体给与帮助,找回公道。在2016年9月份,在满试用期三个月后,我对象在公司授意下,签署的劳动合同公司为青岛**商贸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合同日期为一年,合同到期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但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未与我对象签署新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也书面文件形式,通知我对象解除劳动合同;我对象在公司继续上班,一直上班到12月1日,被公司开除,并且在当天要求我对象写下一系列东西,撇清公司责任。公司理由是合同到期,但是我对象在9月2日已经确诊怀孕,已经无法再重新选择新的工作,在孕期开除孕妇,并且11月份的薪资一直没有支付,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仲裁时间太过漫长。 所以,求助媒体,是否可以给与帮助与曝光,维护孕妇利益,如果可以帮助我们,请电话与我联系,核实情况,还孕妇一个公道。跪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