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276 提问时间:2018-01-16 10:34:46

尊敬的各位领导 :
我们是宁阳县东庄镇农村商业银行北鄙村的57户储户。农村商业银行在各村建立服务点,方便广大群众存取款业务,深得广大村民信任,三十年来,我们足不出村一直在东庄镇农村商业银行北鄙村服务站张宜英处存取款(张宜英,北鄙村人,东庄镇农村商业银行驻北鄙村协理员)。2015年11月去宁阳东庄农商银行北鄙代办点取款时张宜英已去向不明。
当广大储户得知张宜英去向不明的消息后,非常惶恐,马上拿张宜英开据的信用社单据去东庄农商银行交涉,东庄农商银行以张宜英存款未上缴为由不予认可,行长答复会积极联系张宜英本人。之后,我们多次去东庄农商银行交涉,行长答复则成了因张宜英未上缴存款已经将其开除,拒绝承认广大储户的存款,并于2016年1月20日左右将张宜英处办理粮食补贴款,发放老年人款的终端机收回。
张宜英是农村商业银行三十多年的合同协理员,以前叫信贷员,专为东庄农商银行授权在北鄙村的存取款业务,张宜英携款潜逃实为东庄农村商业银行用人不察,监管不力,应该负有全责,张宜英潜逃后,东庄农商银行为逃避责任,解除张宜英与东庄农商银行的关系,让广大储户自己承担损失,广大储户无法接受,非常寒心。
为追回自己的存款,广大储户自2016年收集证据,多方寻求法律援助,在事实证据调查清楚的前提下,公安,检察机关于2017年10月份对张宜英挪用资金案提起公诉。在开庭时张宜英承认自己与宁阳东庄农商银行的劳务关系,并承认自己将广大储户存于东庄农商银行的资金挪用,也对公安,检察机关调查的罪名供认不讳。2017年12月底宁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但判决结果不明,作为受害人想了解案件判决结果,几次沟通法院都拒绝告知,受害人只好再去宁阳县检察院了解情况,检察院的答复是法院不支持公诉罪名,同时检察院也对法院的判决存有异议,并提起抗诉。我们广大储户对检察院这种认真负责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点赞,但我们不明白的是宁阳县法院的依据是什么?不顾客观事实,让我们被非吸?
2016年岱岳区曾出现过类似的案件,并通过当地法院给广大储户追回了损失,使犯罪分子受到了严惩,伸张了正义,同一法律框架下的判决为何有如此之大的差异。书记多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绝不接受自己的血汗钱被莫名盗走,也会逐级反映,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我们也相信政府会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再次感谢政府和领导!!!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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