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882 提问时间:2018-01-16 16:31:33

1月7日中午11点50分左右,我和对象在位于西工商河路174号(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派出所)向北60米路东处有一个名为舌尖上的美食的小餐饮店(主营水饺面条家常炒菜)的这家餐饮店用餐,餐后结账发现,店主一碗普通的再普通的猪肉丝清汤面和一碗鸡蛋炒焖饼竟然要价50元,无独有偶,旁边一桌赶长途车的女士也被要价50,表示太黑了,无奈赶车交钱走人,而我在天桥这片生活了36年了,从没听过一碗面和一碗炒焖饼能要到25一碗,这跟青岛天价大虾有的一拼了,作为老济南,感觉济南太丢人了!长途汽车站门口宰客我早听过,没想到作为老济南也被宰了,本想要个发票事后投诉,给了钱他也没给开发票,说没发票!店内没有物价单,也没有任何提示,依据老百姓的习惯一碗普通的面条和一碗普通的再普通的炒焖饼能要多钱呢?所以基本不问价格,结果就成了吃完任人宰割,不给钱不让走的尴尬局面,作为消费者吃饭没问价格是有一定过错,但作为商家,不明码标价,没有价格单,价格更是高的离谱,还不给开发票,强烈要求曝光,该店面经营很久,却是无工商注册,无国税注册,无食品药监注册的三无店铺,避免因为一家店乱收费影响了省会形象!而且这物价定的不是一般的高,4星酒店差不多这个价!期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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