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189 提问时间:2018-01-18 08:39:02

   潍坊市信访局和青州市信访局采信假材料,现已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他们明知错了也不纠正,漠视群众利益,欺压群众!
     2017年12月1日,我到潍坊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信访局)提供材料,反映问题:潍政信复核字【2009】10 号信访复核意见书采信假证据,严重失实,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应该予以撤销!

       潍坊市信访局打电话给青州市信访局,责令他们给我查证信访复查时的原始材料。12月4日,我到青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信访局),他们拒不出示,声称不知道在哪里,找不到!遂打电话找潍坊市信访局,他们回复说: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建议找纪委。等等。

      青州市人民政府和农业局编造的假材料主要有:

      一、所谓安置职工的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手续两份:一份是工商局网上公开的,一份是提供给信访部门的假手续。

       二、编造假冒了我的签名:在一份同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股份(33300元)转让合同上签上了我的名字,实际上我不知情也没有签过字!等等。

        三、我是青州市农业局种子站的事业编制,编造了青州市种子总公司的事业编制。

          希望潍坊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尊重查清的事实,撤销“潍政信复核字【2009】10号信访复核意见书”’,还人民群众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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