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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8142 提问时间:2018-01-25 16:24:16

      本人受害人妻子,系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秦庄村村民,现向贵单位举报秦庄村委会会计刘成花及其丈夫张志东打击报复举报人一案。

      2017年8月,我丈夫张文合向济宁太白湖新区纪委实名举报刘成花涉嫌虚报耕地面积,骗取贪污国家粮食补贴等问题,后太白湖新区纪委介入调查。2017年12月,太白湖新区纪委决定对刘成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丈夫张文合对结果不满意,现正向太白湖新区纪委申请复查。2018年1月14日下午16点30分左右,刘成花丈夫张志东(张志东系石桥镇派出所派驻秦庄村村警)到我家门前辱骂(监控视频可以作证),当时我和丈夫张文合均不在家,张志东四处寻找我家人,在寻找未果的情况下,张志东骑着石桥镇派出所配发的警车返回途中发现我丈夫张文合在村里的小路上,便故意加快速度用警车将我丈夫张文合撞倒,嘴里大声叫着“要置张文合于死地”。我丈夫随即摔倒在路边的污水沟内不能动弹。后刘成花和其丈夫张志东二人追随至污水沟内,不顾我丈夫已经70多岁的高龄,用随身携带的物品猛击我丈夫头部,致使我丈夫头部、面额严重受伤,后我丈夫被120送到医院抢救,现仍住院治疗中,头部多处受伤严重。

      举报不法行为是我们公民的权利,刘成花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表明了我丈夫的举报是真实的、可信的。而刘成花被处分后,多次伙同他人对我丈夫及我家人肆意辱骂、殴打,其意图就是对我丈夫打击报复!刘成花、张志东二人故意杀人意图明显,刘成花丈夫张志东是石桥镇派出所派驻秦庄村村警利用警车作为行凶工具,其行为极其恶劣!因我丈夫被殴打现在住院治疗,家中90多岁的婆婆因此事遭受极大打击已卧病在床。刘成花及张志东作为党员干部对举报人的恶意打击报复行为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无视党纪国法的行为!目前因家庭困难无法支付医药费,现请求贵单位严肃查处,还我丈夫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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