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热力供热的徐州路2号新贵都小区,往年常年室内温度17-18度,之前向其反映,对方说“政府规定18度达标”,差那一度也没多计较。今年温度更夸张,暖气片把手紧贴上才能觉出尚有温度,室内气温14-15度,再次向供热站反映,对方称“改动暖气线路导致“,他们不负责任。首先,该小区于20年前交付,当时开发商配备的是最老式暖气片,位置摆放极占空间,收房后大多业主都或多或少将暖气片更换或美化处理。其次,经邻居间交流发现,本小区温度不达标并非个例,无论是否改装暖气,各家普遍温度14度上下。 前天,竟然收到开源热力发的“温馨提示”,主动承认“因上游热源供热参数达不到用热要求”导致我们“供热受到影响”,提醒我们“做好保暖措施”,还“感谢理解支持”。请问:我们按时足额缴纳了供热取暖费用,因供暖公司原因导致我们受到影响,应由谁来承担责任?我们该如何“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