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的“烟福市监公当处字(2017)35号”行政处罚决定没有将行政处罚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涉嫌假处罚。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存在行政不作为.包庇商家的违法行为。望有关部门严查其中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