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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7232 提问时间:2018-02-08 15:33:29

临沂河东 渎职法官、滥用职权、擅自解封、执行无果、逼死人命、谁主正义?

关于李建平(已被逼死亡)与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郁家黑墩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反映材料。

2016年1月 李建平被逼死亡,原因起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东法院)的张连可、崔建国法官滥用职权、违法解封造成的。

2010年李建平与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郁家黑墩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郁家黑墩村委)签订了郁家黑墩居民楼及老年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2011年9月份完工,由于郁家黑墩村委未付清工程款,后李建平向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起诉郁家黑墩村民委员会支付工程款,该居民楼系李建平包工包料全额垫资建设,为了以后执行的方便,李建平向法院申请保全了自建的该楼房10套房屋及车库。而河东法院的张连科、崔建国法官在未征得李建平同意的情况下滥用职权、违法解封了上述财产。事后得知河东法院的法官张连科、崔建国违法让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盖章担保,未提供任何财产和保证金,强行解封了查封的财产一百三十多万元财产一宗,未征得李建平的同意。

案件经过河东法院及临沂中院的判决: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郁家黑墩村民委员会支付李建平工程款942302.18元及利息。

李建平于2014年10月开始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查封的财产没了,河东法院又不对其私自同意的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担保执行,李建平两天一小跑,三天一大跑去河东法院,但就是不给执行,而李建平在垫资建设上述工程中拖欠了很多农民工的钱,这些人天天围着李建平的家门要账,即使过春节也围门要账,2016年1月20日又被要账的堵在家里,逼迫要账,李建平突发脑干出血死亡。

李建平被逼死了,作为死者李建平的家属强烈要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1.对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的张连可、崔建国法官滥用职权、违法解封造成的严重后果(致使案件不能执行,以及逼死了李建平)给予追究责任。

 2.要求对临沂市河东法院对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进行追责。(违法解封了,致使无法全额执行)。

3.追究与本案有关的河东法院人员及领导违法乱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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