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字叫,郭瑞,2013年10份,我在汶上苑庄南陈村村委干活,自备铲车修路,总款由7300元,己给3000元,欠4300元,相约定于第二年镇里发钱给剩余款,当时村委,陈红莲可证明,当时书记是刘焕才,因病于当年去逝,后又经过村委换届,到给钱时说没你的钱,又说有贪污的,总之不给我钱,让我等一等,就是没钱,当时我的钱让谁贪污了,这是贪污犯的行为,我现在去商量,又说再等一年,让我看着办,还有我去商量去,总得有政府做主,农民工的钱都是辛苦钱,请为我做主,此事镇里也反应过,总之是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