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652 提问时间:2018-02-27 10:48:53

请领导给我这个老百姓一个说法!!

我县在2016年乌河整治时果里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我家基本良田强行占用并对本人基本良田上的栽种果树226棵没有清点就对本人果树实行了强制执行,打伤我对象高雪芹(有派出所出警记录以及住院证明)。

本人到县级政府、镇政府多次奔波,两级政府部门相互推诿,县、镇、村三级政府官官相护,至今未得到解决。农民现在连在基本良田上种植果树的权力自由都没有了么?且本人有人证证明果树确为2013年所种。

望尊敬的青天父母为民做主,还民于正,让事实说话,到现在已有两年之久,真是让老百姓没有活路,本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能选此方法。希望尊敬的青天父母官,可怜为民的苦衷给民生路。本人真诚的叩拜,我们老百姓尊敬的父母官,还民与事实,让民有活路,还民两年之清白。本人有村民证人的书面证明,果树照片。

本人在此叩拜,尊敬的父母官为民仲裁,给民解忧,拜谢   

            淄博市桓台县面窝村刘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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