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我与青云润景开发商因房屋问题,向安丘法院贾戈法庭提交诉状,魏庭长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我要求立案,魏振福庭长先后以“领导不让立案,立案牵扯面子问题等”稀奇古怪的理由不给我立案。并给我出具一张法院领导自己看不懂,看着矛盾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我就一个民事诉讼,怎么牵扯到领导身上了?还牵扯到面子问题?而且魏庭长充分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慢作为。到现在2018年3月23日,7个月的时间了,法院一点说法都没有。也不给我立案,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还要收上去?法院应该是威严的。法院的有案必理,有案必立到底体现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