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4960 提问时间:2018-04-03 09:21:35
2018年3月12号中午,位于山东省胶州市里岔镇大河流村北岭发生一起人为纵火事件,火灾原因是由于大河流村垃圾场引起的,该垃圾场完全露天,夏天苍蝇蚊子满天飞,臭气熏天,令人作呕。火灾牵连烧毁了旁边的桃园,桃树两三百株,村委会拖延推脱责任,不愿承担责任赔偿村民损失,打110报警后,来的是消防车,已于镇派出所备案,已向镇政府和镇环保反应该事,镇长早已知晓此事,政府说是尽快解决此事,之后不了了之。说是以后不往垃圾场倾倒垃圾了,但是并不想给村民赔偿。共烧毁村民果树210棵,杨树60棵,案值超四五万元。村委和镇政府对此事不予理睬不行赔偿,只说以后不乱倒垃圾了,不让我们举报,对此事我们大家很气愤。3月17号下午镇政府派人开推土机来销毁证据,望市有关领导关注此事,妥善解决问题,对村民损失进行赔偿,对环境污染进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