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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433 提问时间:2018-04-17 09:50:40

2018  13 日中午 12  40 分左右,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16 级学生郑伟,于崂山校区科技楼 14 层跳楼身亡,年仅二十岁。事发当天上午 30 分与 10  30 分左右,学校教务处和辅导员先后通知郑伟父母到学校面谈,而这期间郑伟的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就在父母心急如焚时,郑伟坠楼而逝。

一个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在悲痛的同时,我们也要追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悲剧。

据了解,该男生并无精神方面疾病,也无经济、情感方面纠纷, 导致此次悲剧的直接原因是该男生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被校方予以劝退处理。

诗经云“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学生的本职是学习, 而高校的本职是教书育人。学生当然有义务取得良好的考试成绩。但中国海洋大学的教育方式、处理方式存在很大问题。学生进入高校后, 由于环境变更和学业压力等影响,本身就容易出现负面情绪,校方在学生考试成绩不合格时,不予以教育和改正的机会,却马上采取劝退的处理方式,武断的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忽视这种行为给学生的心理造成的巨大伤害,岂非学校的失职?

学校在要求学生文化课程考试成绩之外,对学生心理教育问题也应同样重视。学生从小缺乏了劳动教育、挫折教育等。书记说“不让一个贫困人掉队”,然后精神层面的贫困往往比文化知识上的贫困、物质的贫困更可怕。从这件悲剧的背后,高校存在教育宣传不到位、生命和死亡教育不到位、心理教育与心理辅导不到位、师生之间交流不到位、执行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学生心理辅导的规章制度不到位等

多方面工作失误。高校对跳楼自杀的学生负有责任,在悲剧发生后, 应该检讨教育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设生命教育课程,或引进具有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的专业教师,组织编写专门的课程。开展宣传热爱党、热爱国家、珍惜生命的内容活动,加强学生珍爱生命的意识,对学生身心健康予以充分关心,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

目前海洋大学仅答应给予万元人民币补偿金,郑伟的父母不可能接受,既然校方负有一定责任,为什么就这样应付了事?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此类学生校园内自杀事件制定相关补助标准,希望中国海洋大学重视此事件。

郑学军TEL:139 0642 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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