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莒县长岭镇小岭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于佃国,2010年至2013年间给了我两次绿化工程,一是2010年莒县县委党校门前护城河绿化工程 80余万元,二是2012年莒县果庄镇政府驻地绿化工程接近300余万元。两次工程我全部垫资完成,于佃国将工程款全部支走,只付给我85万元,时至今日,该两次工程仅农民工工资和苗木款就欠几十万,其中果庄工程施工期间雇佣民工五六十人年龄大的现已70多岁,期间也曾去过多个部门反映,均未讨回说法。尽管我数次催要,他都以种种借口不给。本人数次到上级政府部门请求帮助协调解决,都是被下级部门哄骗回去,事情根本得不到解决,相反他们相互勾结设计圈套不是不管就是拘留。直到现在他们还在四处找人作伪证,酝酿更大的阴谋陷害于我。
2016年8月,蒋京德为了催要于佃国长期拖欠的28万元的工程款,于佃国不但不给,还对其进行残忍殴打,导致蒋京德全身多处受伤,肋骨骨折,头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就是这样 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神通广大的于佃国竟然没被拘留,不知以什么理由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更为讽刺的是,把人打成轻伤的于佃国还成功被“选举”为莒县的人大代表。于佃国2016年8月把人打成轻伤,2017年1月办理了取保,到现在仍然还没被起诉,人大代表照当。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长岭镇石井二村:赵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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