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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883 提问时间:2018-04-22 19:00:08

人民网地方留言:举报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夸大宣传,给老年人洗脑,把不是“世界首创”的二类医疗器械,标上“世界首创”342%的利润坑骗老年人四年,没有任何销记录,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当地监管人员以多种理由应付举报人,至今没有解决处理。
2017-04-11 16: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店铺位于诸城市繁荣尊府小区南门口西侧路北的沿街房,门口挂有“声波整体疏通经络”的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执法时查证,该店铺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该单位营业厅有振则通声波治疗仪9台,未发现标示有“发明专利 世界首创”的振则通声波治疗仪。
自2017年1月份以来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进行了23次现场检查,未曾发现有除用于免费试用的9台仪器之外的医疗器械,通过对现场群众询问证实,该店现场确实不存在销售行为,而且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从未接到过消费者购买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相关产品的投诉。
下步,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如您有问题可直接拨打0536-6152337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诸城市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法人,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内散布关于振则通声波治疗仪的虚假广告宣传。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举报人2017年7月17号把虚假广告截图通过邮政寄给了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快递单号(1077613951121)签收人:于丰源。 处理结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来电人反映的诸城市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投资人吕洪梅,涉嫌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违法广告信息的行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吕洪梅所持手机上的“红梅”微信朋友圈,未发现其发布违法广告线索,吕洪梅对来电人反映的其在微信朋友圈涉嫌违法发布广告一事不予承认。对于个人微信号发布的微信朋友圈信息,属于用户的通信秘密......且来电人于2017年7月17日提供的图片仅为本案单一证据,我局对吕洪梅涉嫌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不能查实,因此,我局决定对吕洪梅涉嫌违法发布广告行为无法立案查处。承办单位: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科 主要负责人(签字): 王桂华 分管负责人(签字):刘柏青 承办人(签字):沈国华 联系电话:6115539 承办单位名称:诸城市市场监管局(公章)2017年9月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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