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沂南县张庄镇和庄村村民。今日,张庄镇镇长带人强行拆除了我们耕地上的看地房子(做为看地用的临时房屋)。 做为中国公民,我们应该有权利知晓拆除的依据文件,而不是一张违法建筑通知单。 做为纳税人,我们应该享有纳税人的权利和被服务的基本权利。 做为一镇之长,强拆的时候都说我不是你们的镇长,请问,他是谁的镇长? 如果有明确的省市文件,定性我们的耕地是非法用地,没问题,我接受。 如果没有,是什么让镇长有了这个权利来强拆,强定性? 我问过很多单位,12345打过,省级的12345也打过。给我的答复都是一样,请等待。12345变质了。我们能找谁帮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