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154 提问时间:2018-05-09 07:23:18

您好:

  我参加了2018年山东省临沂市卫生系统事业编制统一考试,面试资格审查时我发现所报考的岗位即临沂市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岗位有两名报考者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条件,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是那两名报考者今年才将要参加规培结业考试,而且规培结业考试要在编制面试之后。招生简章第三条,第六条均表明: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简章中指出面试资格审查时须做到: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临沂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回复称初审时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及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商讨后达成一致:所有岗位要求规培证的都一致要求为到2018年7月31日取得即可,即今年参加结业考试的均可以报考。除了我所报考的这个岗位为本科生之外,其他岗位均为研究生岗位,研究生岗位应届生按照简章要求报考时可以没有学历及相关证书,到毕业7.31之前取得即可,但是我所报考的本科岗位报考者均是非应届生,简章明确标明非应届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1.22之前取得,面试资格审查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临沂市市人民医院和临沂市卫计委的审核标准完全违背简章规定,私自放宽标准,并没有相关声明及解释,侵犯了考生们的知情同意权!咨询全市其他医院四个本科岗位要求具备规培证的均答复必须具备岗位要求的规培证才可报考。之后临沂市人民医院和临沂市卫计委各种歪曲解释:简章没有要求规培证的具体取得时间;面审时需提供的证书不包括规培证;规培证很好取得,马上考试后就有了;就算没有考出他们再商讨怎样处置……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明市卫计委没有按照简章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过程中擅自突破简章,放宽条件,也在努力同市卫计委进行沟通,要求其进行整改,但是市卫计委坚持自己的做法并认为合情合理。

    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为5.15将要进行面试,这个问题是面试之前发现的,希望媒体界精英予以传播,借助媒体舆论的力量给临沂市卫计委施压,促使其立即整改,取消不符合岗位要求考生的面试资格。一旦5.15面试结束为时晚矣,面试结束以后其他人员不再递补。十万火急,希望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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