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197 提问时间:2018-05-28 07:37:04

本人于 2018 年 5 月 26 日跟房东于烟台美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金晖分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且租赁期从 2018 年 6 月 1 日开始执行,在签署租赁合同后本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 1900 元(1800 元押金 + 100 元中介服务费)转与中介。后本人因房屋未通天然气原因不愿租。经跟房东商谈,房东表示理解,并同意。本人在跟中介商谈时,中介不愿返还中介费,并以签过合同后中介费就统一归公司管理为由拒不退还中介费。现本人对该公司提起投诉,希望可以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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