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910 提问时间:2018-06-07 13:28:19

我叫于振泽,于2013年1月16日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德州临邑发生交通事故,当日进行酒精检测,扣留驾驶证后拘留移交检查机关,在移交检查机关之前办案民警就告知驾驶证吊销五年,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满后五年时候,我去驾校报名考试,才知道我的驾驶证现在状态是违章未处理状态。可是我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全部接受处罚完毕,驾驶证还是扣留。我去当时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询问,给的答复是,我要再签个驾驶证吊销的字,才能开始计时五年,我当时就崩溃了。五年之后我都四十了,怎么考证?我拒绝签字,交警部门说我不签字没办法走程序,驾驶证只能继续挂着,扣留状态。我就有疑问在我拘役期间还有交警部门限制行动期间没人告知我签字,我刑满之后五年时间没有收到任何书面和口头通知要到交警队签字。现在时间到了,结果如此......我找过当时事故科不下于四次,至今未能解决。我应该承担的错误惩罚我已经承担。我希望公安厅领导能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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