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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6204 提问时间:2018-06-18 19:44:46

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东大关村
  全体村民《咨询、告状信》
  各位领导您们辛苦了:
  我们是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东大关村村民。这是我们又一次怀着热切的希望状告:村镇两级贪污腐败、非法行政、滥用职权、黑恶势力勾结基层政府、相关权利部门不作为。
  第一:贪污腐败
  1、贪污集体财产
  2006年11月20日村支书张公太将集体的5亩农田送给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李廷起。李廷起毁地卖沙,致使农田被挖10米深,两人从中获利100万元以上。
  2009年3月15日村支书张公太未经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的同意,以挖鱼塘为名将30多户村民的承包土地转包给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李廷起。李廷起毁地卖沙,两人再次获得巨额暴利。
  村支书张公太、村会计张和庆以贿赂手段取得镇委书记李新卫、管区书记戚桂栋、派出所长梁长华的支持,私自将全村正在耕种的240亩良田卖给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石见忠,毁地卖沙获取暴利。
  首先:将集体财产个人买卖获取暴利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为什么没有更高一层权利部门制止?
  其次:将农耕土地进行非法开采,违反国家保护土地的法律。为什么不光无人制止,就连村民告状后也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答复?
  第三:这些问题我们全村村民已经多次反映。为什么政府迟迟不给一个答复和处理结果?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无论私卖土地、毁地卖沙有没有违法。总要有相关政府部门就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在这么多年过去,我们村民苦苦期盼,即看不见处理结果也看不有人调查!为什么会这样?权力部门在哪里?
  2、挥霍造成巨额亏空
  村支书张公太强抢群众的大蒜、土豆等农作物,用汽车给镇派出所送礼。
  在审计中查出村支书张公太以10000元给派出所送礼。在群众举报后派出所交回6200元。此有审计报告为准。
  村支书张公太伙同会计张和庆:造假账、写白条、克扣低保户、截留困难群众救济款、以村为名义贷款等方式窃取现金200多万元。此有审计报告为证。
  村支书以抢劫的手段夺取财务为镇派出所送礼,这是党性还是恶霸行为?
  行贿、受贿是不是违法犯罪?
  200多万的金钱腐败而且在审计报告的如山铁证之下为何在村民多次告状后,这么长时间没有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非法行政、滥用职权
  1、黑暗选举、恶霸当官
  2011年2月之前张公太已经连续任两届村支书,村民十分惧怕和厌恶张公太,在3月的选举中张公太通过各种手段又奇迹般的当选,全体村民不解。在所有村民村反对中于2011年8月被免职。
  村干部的选举自由章程,得民心者必定会以高票当选。为什么遭到全体村民害怕和厌恶的张公太能够当选?如果是村民自愿选举的为什么半年之内又被村民赶下台?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又在哪里?
  2、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2010年村支书张公太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亲自将张振坤养殖场电线截断,致使6000多只小鸭全部死亡。张振坤向区公安局报案后,电线被接回但损失没有补偿。公安人员离开后电线再一次被截断,再次报案无人处理!
  为什么一个村支书能够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截断村民养殖场的电线?领导干部到底是人民公仆还是人民公敌?无论任何人,损害他人利益都要照价赔偿,这个连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在我们这群无助的村民身上却万难执行。
  是政府部门的无能还是执法部门的无力,是村民想通过合法的手段伸冤本来就是一个错误的思想?我们期盼领导能给主持一个公道。
  3、非法威胁、镇压、殴打群众
  2009年6月村民张和龙被黑社会人员殴打致伤、住院治疗。黑社会人员在村内叫嚣:枪打出头鸟,谁和我们作对,下场比张和龙还要惨!
  枪打出头鸟,到底我们人民群众是出头鸟还是他们黑社会是出头鸟?无论谁是出头鸟,出的什么头,错了又舆论,违法有政府!哪里需要黑社会对群众施以刑法?而且在中国殴打以及肉刑本身就违法!是谁给黑社会的施刑权利?如果是某个领导或者个人,那政府该怎么办?如果没有人给黑社会这样的权利,那政府部门又为何坐视不理?任由黑社会施暴!
  2010年村支书张公太非法卖地后,雇佣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人员维护“治安”并且殴打持反对意见的群众。
  就算社会上真的有治安问题,我们有派出所、有公安局!一个村支书有什么权利雇佣他人维护“治安”?这是非法武装还是挑衅政府?即便是在维护治安,那无辜的村民又为何受到殴打?村支书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给我们广大群众一个解释!
  第三:黑势力猖獗、勾结政府,侵吞公共财产、欺压群众
  1、 爆炸案
  2010年7月26日村民张振明家中发生雷管、炸药爆炸案。村民立即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未出警。次日去派出所报案,仍未出警。直到村民向区公安局报案后,派出所才出警。但至今无调查结果!
  2013年10月,村民张振坤家中遭到装有火药的礼炮爆炸和明火燃烧。造成财务损失和邻居张功茂、张青秀受到惊吓以致生病、住院。报案后至今未有结果!
  首先:爆炸案是重大刑事案件。当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村民两次报案居然派出所不出警!这是玩忽职守还是官匪勾结?
  其次:重大刑事案件就算不能告破,至少也要有个调查结果。可是时至今日,受害者连一个说明也没有见到。这是派出所办案不利还是派出所之上的领导督导无方?
  2、 抢劫案
  2010年5月30日黑社会性质的李廷起带领手下将村民张振坤养殖场的电缆线砍断并且强行抢走。导致养殖场的6000只肉鸭饥渴而死。报案后至今未果。
  2010年7月17日黑社会性质的李廷起带领50名打手将30户村民的10000余树木挖掉,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报案后至今未果。

010年8月20日黑社会性质的李廷起带领打手将村民张振坤土地中的树木挖掉。胡继玲出面制止,被打成重伤并威胁要杀死胡继玲埋在土里。报案后至今未果。
  首先:抢劫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为什么报案后政府相关部门不能给一个调查和处理结果。
  其次:以李廷起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为什么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甚至是没有受到应有的调查。这是政府部门有意包庇?还是李廷起团伙得到了某些干部的授意和指挥?
  3、 绑架案
  2011年7月7日村民张振坤被镇委书记李新卫以谈话为名骗到泰山深处被强制看管失去人身自由!七天后逃出。事后村书记出面以300万元为诱饵请张振坤不再追究此事,张振坤断然拒绝。
  一个镇委书记有什么权利强制看管一个村民,而且是七天时间。如果村民不能够自行逃脱,那看管的时间有多长?
  村民的罪责在哪里?如果真的犯罪,是不是要走法院和监狱的司法程序?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作出解释。
  4、 恶意伤人
  2009年5月黑社会性质的李廷起、石见忠以及打手5人将村民张振坤恶意殴打。报案后至今未果。
  2009年6月村民张和龙在自家住宅内被李廷起及其打手砍伤数刀,家具、车辆等物品被打、砸、抢、烧。张和龙为保全性命没有去做伤情鉴定,但根据住院病历显示:张和龙已经构成重伤。住院一月花费3万余元。案发当日已经报警,至今未果。
  2010年5月16日村民张振坤被李廷起及其打手殴打,并扬言弄死张振坤。张振坤报警后,李廷起未受到任何管制,张振坤也没受到任何保护。警察走后,张振坤又一次受到殴打。
  2011年4月28日6点,村民张振坤在村民张公周家中遭到两名不明身份人员以铁棍袭击,致使头部、肩部、腰部、腿部、胳膊多处受伤。报警后区刑警队出警并且做了笔录和伤情鉴定。但至今案件未能告破。
  2013年6月18日三个人带斧头、钢刀等管制武器来到村民张振坤家中,张振坤看到情况不好,跳入两米多深湖水中逃命。但你逃跑中被击中数下,血流不止。报案后至今未果。
  一次次的恶意伤害,人证物证俱在。为什么无人管无人问?就算是街头流氓斗殴也得有执法部门进行治理。对于村名而言公正在哪里?法律在哪里?对于公安系统的人员而言,你们的职责是保护百姓还是保护黑社会?对于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伤害而能够坐视不理,是你们本身不负责任还是有人暗中授意?群众需要知道答案。
  5、 偷盗财务
  2010年8月底村民张振坤的妻子胡继玲被黑社会性质的李廷起及其手下打伤住院期间。张振坤家中生产工具、800公升柴油合计一万多元全部被盗窃。报警后至今未果。
  2012年正月初四村民张振坤家鸭棚被人纵火,养鸭设备被人盗窃,鸭子被人烧死u,直接经济损失两万余元。报警后至今未果。
  在此信中,作为村民我们讲的最多的一句就是:报警后至今未果。我们想知道的是警察无能还是根本就不想破获此案?果真无能,留此无用警察为何?果真不想破获此案,又为何留此警察?
  最后我们在反映:1、镇委书记李新卫讲:你们告不倒我,我上边有人。(镇副书记张庆华、管区书记徐银吉在场)。
  2、镇副书记张庆华:我们已经多次向上面反映汇报,但上面没人管、不作为。我们镇级干部权威太小。
  3、有位不知姓名的领导在余张振坤谈话时讲:你们的案子很大,牵扯的人太多,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此领导在调查村民张振明时也这样讲。)
  另外,李新卫现在被东大关村、姚东村、梭庄杨建同事状告。希望领导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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