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9671 提问时间:2018-07-04 07:40:10

移动公司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私自把“套餐”由每月消费8元(其中包含50分钟通话)改为了每月消费21元“套餐”。他们这种行为已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我要求移动公司立即恢复我的原8元“套餐”,并依据《消法》双倍返还在私自更改“套餐”后所多产生的一切费用。移动公司的这种行为即扰乱了社会市场次序也直接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这也是一种非法“抢劫”的行为。恳请工商部门给予及时处理。谢谢!!!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