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437 提问时间:2018-07-11 10:27:55

我是济南市历城区鲍山办事处北滩头村的村民李玉娥。李君为我西侧邻居,盖新房之前是一个澡堂,只有北屋,2016年秋季翻盖三层新房,房子覆盖了其宅基地全部面积,并且在我家四十几年的老房子与其新房子之间形成一条封闭夹道(封闭夹道比我家地基高50厘米左右),破坏了原有排水通道。加之其房子没有任何排水设施,而且故意设计房顶西高东(靠近我家一侧)低,故意将屋顶雨水全部排放到两家之间的夹道。在2017年雨季夹道积水40厘米,水倒灌进入我家房屋内,导致墙体开裂渗水,危害了我家房屋质量,严重威胁到我家家人人身财产安全。期间我多次与其协商,希望其改善水道,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李君拒不改正。为了邻里和谐与自家安全,我牺牲个人利益,在自家西墙凿开水口,让夹道中他家屋顶滴落的雨水流出。李君不但没有停止侵害行为,反而变本加厉,于2018年在其房屋的东墙上架设挡雨板,致使2018年6月25日大雨期间其房顶雨水直接冲刷到我家房屋西墙,导致我家房屋墙体进水,室内积水严重,墙体受损严重,开裂。我与其协商,其推卸责任,说是自然原因。我多次向村委求助,李君均拒绝承担责任。更有甚者,李君修建了落水管,意图将其整个三层楼屋顶雨水全部引入我家中,一旦下大雨会引发我家洪水倒灌,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制止其侵害行为,我采取了报警措施,李君反复辱骂我家,甚至威胁我家人安全,我家中老人惊吓过度,生病住院。

备注:我是残疾人,一级残疾,老伴76岁,体弱多病,只有一个女儿,势单力,请求支援。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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