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596 提问时间:2018-07-25 21:04:08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济南城彩影城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于东莞市星美影院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100%股权收购,运营管理,自收购以来,长期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进行拖欠,并且因自身问题,导致经常性无法正常营业,因而经常性的与物业方违约,最终在18年3月17日被物业方强制断电,不让继续营业,且在18年4月18日将店内设备设施拆除,导致停业。截止到现在,星美影院投资有限公司没有任何领导出面就工资拖欠问题,社保拖欠问题出来解释,目前已经拖欠4月,5月,6月的工资,拖欠6月,7月的社保,员工生育险无法正常使用,无法报销,员工因社保拖欠无法正常减员,更无法在新单位入职。 其它城市的星美影院已经有发5月份工资的了,而像我们这种停业门店的员工工资却迟迟没有消息,也没有任何的说法,可是造成停业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关系,完全是星美集团总部将所有资金全部收取,但相关刚性费用,如,房租,水电,分账款等,不及时的支付,导致最终的停业。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帮助我们进行维权。
同时,我还是这家门店的法人,想咨询一下后期会承担一个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进行法人的变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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