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287 提问时间:2018-08-01 11:16:07

领导您好,

我是临沂市兰山区德馨花园的业主,德馨花园2014年交房,原本合同承诺交房一年可以拿不动产证,业主们苦等了4年才有部分业主办出了不动产证。小区仅一栋楼属于高层,自交房起 电梯三天两头有故障,十几层楼爬楼梯上去,甚至多次出现人员被困  电梯直掉的情况严重威胁业主们的人身安全。本来合同写的空中花园与绿化也没有实现 。小区治安极差 常常有盗窃和入室盗窃,推销诈骗等犯罪分子。本来1-3层的裙楼应该作为业主的公共活动场地,开发商物业为谋取私利,违规私自改建成了公寓,本身不大的空间,一下子涌入大量租住人员各种状况频发,如失火、断电、堵下水道等等,各业主都不胜其烦。名副其实的脏乱差小区。

好不容易盼来能办不动产证了,垃圾物业什么服务没有的情况下就问业主要交房以来4年的物业费,按照每平米1.2和1.3元收取,同一个小区合同上的物业费标准也不同。业主们都认为物业费收取的不合理,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标准都不愿意交。开发商和物业联合扣着业主的房产证不给,要求交了物业费后给房产证。办完证不交物业费的就给断水管,大热天的断了水让业主们怎么活?物业人员态度及其嚣张  不但视法律而不顾 更是与广大业主背道而驰。

目前广大业主主张,停止物业的违法行为,降低物业收费标准,撤拆违建的公寓,恢复供水正常化,完善绿化,加强防盗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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